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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永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44人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1-18

因业务发展需要,永州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人,实行备案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原则

(一)单位简介

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64年,是全市唯一的三级妇幼保健院,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总占地面积30.9亩,二期扩建项目用地44亩,设置床位499张。是“永州市产前诊断中心”、“永州市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永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永州市儿童脑损伤康复治疗中心”、“永州市妇女盆底疾病防治中心”、“永州市妇科宫颈疾病诊治中心”、“永州市妇科内分泌培训基地”、“湖南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湖南省健康促进医院”、“首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和“专科助产士临床实践培训基地”。湘雅医院、省儿童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中南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省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信湘雅遗传与生殖医院医疗服务联合体成员单位及永州市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牵头单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招聘程序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及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招聘岗位需求本次招聘岗位16个,需求人数44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2年12月1日前取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方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zcity.gov.cn/)、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yzcity.gov.cn/)、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yzsfybjy.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9:00至2023年1月20日17: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永州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冷水滩区进贤路296号市妇幼门诊楼407室)。

2、提供下列报名资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格并填好(附件2)。

(2)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毕业生应提供资料: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工作证明,连续依法独立执业满半年、并持续到报名时间仍然在岗;2、相应资格证、执业注册证明;3、聘用合同;4、工资单(银行流水);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备案表(学信网)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3)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生应提供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以及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三)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每名报名者只能申报1个岗位。应聘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另行公告。

1、笔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对象确定: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笔试。

(2)开考比例:笔试由永州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若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对报考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3)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共一场,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和基础知识。

(5)对于降低开考比例和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践操作相结合形式。根据考生报名人数情况,面试按各专业大类进行。

医疗类:乳腺外科医师、医学美容医师、妇科医师、产科医师、儿科医师、中医妇科医师、针灸推拿医师、康复治疗医师、儿保科医师、重症医学医师、麻醉医师、口腔医师。

医技类:检验师、中药师、西药师岗位。

护理类:护士岗位。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根据测评要素进行评分,实践操作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水平。

(4)评分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结构化面试和实践操作成绩分别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综合成绩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实践操作成绩占60%计算。

(5)面试综合成绩60分为及格,未达到及格的将被淘汰。

3、成绩合成和排名

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将得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排名,适时公布入围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在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体检组织方式:体检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医务人员职业健康及岗位要求执行。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实现体检结果互认,不再重复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其体检结果为不合格。(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招聘聘用名单公示

医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在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院内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医院组织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人力资源部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待遇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备案制管理,薪酬待遇参照医院编内人员标准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2、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生若签订劳动合同二年内未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合同自然解除。

七、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违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地点和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在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院内公示栏进行公示。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5、每场面试开始前,应对面试考官(包括工作人员)进行考前进行培训。面试期间,所有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接触。

6、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考生在报名、考试全程应当佩戴口罩。

7.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归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746-8812090监督电话:0746-8812100,0746-8323805。

附件1:招聘岗位及计划表

附件2:考生报名表

永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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